沃格光电: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16: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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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
光电”)。
  ? 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沃格(广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实
业”)、沃格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沃格”)。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沃格实业、香港沃格与中国信托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由沃格实业、香港沃格为公司本次申请融资额度向信托银行广州分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向信托银行广州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格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
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担
保余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沃格实业、香港沃格与信
托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期限 1 年
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   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拟向相关业务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供
应商、客户、第三方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等值 944,8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综合授信额
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融资租赁、采购或其他生产经营履约义务等。该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授
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
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相关
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
计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
保无需另行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上述子公司的内部审
批程序。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
器件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总资产                   3,145,872,276.17          3,135,508,437.90
负债总额                  1,710,217,503.12          1,717,792,090.77
净资产                   1,435,654,773.05          1,417,716,347.13
营业收入                    163,130,331.18            621,679,113.30
净利润                      8,732,691.40              14,836,656.15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沃格实业、香港沃格为沃格光电签订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甲方):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债务人: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沃格(广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沃格光电(香港)有限公司
实现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履行期不
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
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①贷款、项目融资、贴现、透支、拆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各主合同约定的
到期还款日;
  ②信用证、保函的主债履行期届满之日为授信银行开立的付款通知中规定的付款日。
  ③进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出口发票贴现、打包贷款的授信银行履行期
届满之日为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日。
  ④若授信银行和债务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展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展期到期
日,若授信银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届满之日为被宣布提前到期日。
  (2)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授信银行要求债务
人缴纳之日起二年;若授信银行分次要求的,则为每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起二年。
  (3)部份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授信银行未受清偿的,授信银行均有权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
司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
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额之和)为 140,000 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为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1.60%、66.56%。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
项,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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