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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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25-069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3月28日股本总数1,063,456,232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9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
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
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071,385,874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公司现
有总股本折算出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158,454,978.57元/1,071,385,874股=0.1478972元/股。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1,385,87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7897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3107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 6 号院北方国际大厦 20 层
    咨询联系人:王碧琪
    咨询电话:010-68137370
    传     真:010-68137466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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