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5-2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2 日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
二、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
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为 1,804,400 股,
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3,564,960 股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份 1,804,400 股后的 561,760,56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同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3)。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
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即公司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 23 元/股调整为 22.90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56,176,056 元/563,564,960 股
=0.0996798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3 元/股-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