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9 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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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持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由 55,332,127.37
元(含税)调整为 54,924,889.37 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公司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3,132,600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
行相应的调整。
  一、原利润分配方案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
算,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332,127.3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
发现金分红总额55,332,127.37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9,823,540.9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
计125,155,668.3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3.71%。其
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
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5,332,127.37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5.64%。
  如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
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调整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6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4,8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
的2,977,8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为2,678,400股,预留授予部分为299,400股),
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3,132,6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公司已于202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3,132,6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程序并收到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436,525,468股调整为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人民币(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总股本433,392,86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893,719股计算,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924,889.3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
总额54,924,889.37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 已 实 施 的 股 份 回 购 金 额 69,823,540.96 元 , 现 金 分 红 和 回 购 金 额 合 计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
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4,924,889.37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5.01%,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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