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菲电气: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9 17: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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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朱栩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
 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朱栩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7639088
    传真:0573-87500906
    电子信箱:secretary@bofay.com.cn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 16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朱栩女士: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2023 年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 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察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查询
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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