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9 16: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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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8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聘请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
导期原定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故华泰联合证券就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
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
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
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华泰
联合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证券自公司与中信证券签
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沈子权先生、王琦先生(简历详见附
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对华泰联合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
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沈子权先生简历
  沈子权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
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建发致新、长风药业、海创药业、科美诊断、
共同药业、长沙银行等 IPO 项目以及大博医疗再融资、中国船舶重大
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实际操作经验。沈子权先生在保荐
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王琦先生简历
  王琦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
代表人。曾负责和仁科技、卫信康、艾德生物、金域医学、博瑞医药、
甘李药业、键凯科技、诺禾致源、纳微科技、亚辉龙、泓博医药、建
发致新、汉邦科技等 IPO 项目,金域医学、纳微科技、前沿生物、诺
禾致源、甘李药业等再融资项目,并在振东制药、新国都、海思科、
优博讯、崇达技术等 IPO 项目、卫宁健康再融资、首都在线股份代办
系统挂牌及定向增发等项目担任核心成员,具有丰富的项目实际操作
经验。王琦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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