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5 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4 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4 日 9:15 至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 2025 年 7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楼 3311 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仅选举 1 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
投票制。上述提案 2、提案 3、提案 4 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
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或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原件及
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
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5 年 7 月 3 日 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
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
携带上述证件。
楼 3311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注意事项
联系人:向思函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武汉保利广场 A 座 33 楼 3311
室
邮编:610095
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意、反对、弃权。
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
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戴为民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