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
案》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激
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拟对 58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7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因公司
实施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完成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92,809,413
股减少至 492,041,41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92,809,413 元减少至人民币
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9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书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区厂房 7 栋 2 层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