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矿业: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7 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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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
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大中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郴州分行、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共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8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1,52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3,909,782.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划至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6405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
大中赫和二级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中转债”
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处理 1200 万吨含锂资
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扩大产能,调整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项目更名
为“年处理 2000 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该项目整体规划分两期
建设;同意将 IPO 募投项目“150 万吨/年球团工程”结项结余资金,以及可转
债募投项目“智能矿山采选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剩余的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为实施“年处理 2000 万吨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结项、变更和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大中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管理募投项目:“年处理 2000 万吨
多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湖南大中赫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并且公司、湖南大中赫、
国都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储蓄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用途
                         账号           金额(万元)
      湖南大中赫   兴业银行股份                           年处理 2000 万吨多
       任公司      分行                             利用项目(一期)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0 万元。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甲方二:湖南大中赫锂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回收利用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 20 / 年 /
月 / 日,期限 / 个月。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
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他工作人员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一、甲方二和乙方应当配合丙
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一、甲方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现场检查。
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
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一、甲方二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
方一、甲方二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
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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