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股本449,555,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2.00元现金(含税)
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9,911,040.2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
实施。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
的449,555,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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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隆昌路 8 号飞扬科技创新
园 B 栋 501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孔亮 熊小菊
咨询电话:0755-27345888
传真电话:0755-27345999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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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