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1,820 股
? 归属人数:72 人
? 归属股票来源: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 年 6 月 19 日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00 万股
(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0.81%。
其中,首次授予 52.45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8,000.00 万股的 0.66%,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69%;预留 12.55 万股
(调整前),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0.16%,
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31%。
(3)授予价格:21.38 元/股(调整前),即在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1.38 元(调整前)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79 人,预留授予 38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第一个归属期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第二个归属期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首次授予部分的
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第三个归属期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亿元) 净利润(B,亿元)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10.00 9.20 1.73 1.58
第二个归属期 2025年 12.50 10.60 2.16 1.83
第三个归属期 2026年 15.60 12.20 2.70 2.10
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亿元) 净利润(B,亿元)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Am) (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年 12.50 10.60 2.16 1.83
第二个归属期 2026年 15.60 12.20 2.70 2.10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的归属
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完成度对应系数(X1,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X2)
A≥Am X1=100%
营业收入(A) An≤A<Am X1=70%
A<An X1=0%
B≥Bm X2=100%
净利润(B) Bn≤B<Bm X2=70%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MAX(X1,X2)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产生的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
触发值增长率约为 14.77%;公司 2023 年净利润 13,818.27 万元,以 2023 年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目标值增
长率约为 25.20%,触发值增长率约为 14.34%。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
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
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
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可归属
比例按下表确定:
绩效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绩效得分(S) S≥85 70≤S<85 60≤S<70 S<6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为限归属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
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1)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数量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价格
(调整 授予 股票剩余数量
授予日期 (调整后)
后) 人数 (调整后)
(元/股)
(万股) (万股)
首次授予情况 2024 年 6 月 3 日 15.754 68.185 79 16.315
预留授予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 15.754 14.95 38 1.365
注:根据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剩余的 1.365
万股(调整后)不再授予,对应权益自动失效。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
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21,820 股,
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
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属期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均为“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因
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6 月 4 日至 2026 年 6 月 3 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
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本次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在 职激 励对象 均未 发生
前 述情 形,符 合归 属条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情形的;
除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外,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其他激励对象均满足 12
在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须满足 12 个月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符
以上的任职期限。
合归属条件。
根 据立 信会计 师事 务所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营业收入 净利润
(A,亿元) (B,亿元) 审 计报 告(信 会师 报字
归属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 2025第 ZF10292 号):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
(An) (Bm) (Bn) 为 9.4858 亿元; 公司 2024
)
年 归属 于上市 公司 股东
净利润为 1.6172 亿元,剔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第一个归 除 股份 支付费 用影 响后
属期 为 1.6575 亿元。因此,本
次 公司 层面归 属比 例为
完成度对应系数
考核指标 实际完成情况
(X1,X2)
A≥Am X1=100%
营业收入(A) An≤A<Am X1=70%
A<An X1=0%
B≥Bm X2=100%
净利润(B) Bn≤B<Bm X2=70%
B<Bn X2=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MAX(X1,X2)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
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
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产生的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9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名激励对象中: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归属的限制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在职
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按下表确定:
绩效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的激励对象中,45 名激励
绩效得分(S) S≥85 70≤S<85 60≤S<70 S<60 对 象因 绩效考 核评 价结
个人层面归属 果为“优秀”,对应个人
比例
核评价结果为“良好”,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 对 应个 人层面 归属 比例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 为 80%;5 名激励对象因
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 人层 面绩效 考核 评级
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为限 是“合格”,对应个人层
归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 面归属比例为 60%;1 名
原因不能归属的,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 激 励对 象因绩 效考 核评
规定作废失效。 价结果为“不合格”,对
应 个人 层面归 属比 例为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
象合计可归属数量为 121,820 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归属 121,820 股限制
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 年 6 月 3 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121,820 股。
(三)归属人数:72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5.754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授予时获授的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 可归属数量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予的限制性
号 (股)
量(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7 人)
合计 637,000 121,820 19.12%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考虑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数量;
四、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19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1,82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
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
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1018 号)。经审验,截至 2025 年 6 月 4 日止,公司
实际已收到全部 72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1,919,152.29 元,其中新增
股本人民币拾贰万壹仟捌佰贰拾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 1,797,332.29
元,增加后股本为 104,121,820.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办理股份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78,000,000 75.00% 0 78,000,000 74.91%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000,000 25.00% +121,820 26,121,820 25.09%
总股本 104,000,000 100.00% +121,820 104,121,820 100.00%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28,724,015.56 元,转增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2762 元。本次办理股份
归属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104,000,000 股增加至 104,121,820 股,按新股本摊
薄计算,2025 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2759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归属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手续;
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个归属期,除此之外,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其他归属条件已成就;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还应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六)《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