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长光电: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6 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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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3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71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 1.00 元(含税),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 1,157.18 万元(含税);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含税),共计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718,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的最
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 18 号
 咨询联系人:汪奎
 咨询电话:025-52657118
 传真电话:025-52657058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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