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化智联: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6 16: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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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5-040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双方合作意向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双方将在合作备忘录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
项目,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响。
     一、合作备忘录签署概况
  近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与马来
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简称“马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建
立合作关系。双方基于共同利益、互惠与互补原则,发挥各自优势与影响力,共
同探索业务方面的潜在合作可能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事项属于公司管理层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Petroliam Nasional Berhad(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
  成立时间:1974 年 8 月 17 日
  总裁:Tan Sri Tengku Muhammad Taufik
  注册资本:1 亿林吉特(全实缴)
  注册地址:Tower 1, Petronas Twin Towers, Kuala Lumpur City Centre, Kuala
Lumpur, Malaysia.(马来西亚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吉隆坡城中城马石油双子塔第一
大厦)
  主营业务:涵盖石油天然气全产业链运营,包括勘探开采、炼化加工、成品
油营销、液化天然气贸易、天然气加工及液化、天然气运输管网运营,石化产品
的制造、营销、运输,及房地产投资。
  马油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主要内容
作框架,确定具体工作安排,并建立沟通渠道,以便在本备忘录所列的战略合作
领域内,就共同关注事项开展有效合作。
  探索在中国、边佳兰合资建设生产设施生产和销售聚丁二烯橡胶(包括镍系
及钕系聚丁二烯橡胶)的潜在合作可能性,以服务东南亚地区和全球市场;
  探索双方之间任何其他潜在合作机会领域,且不限于上文规定的范围。
容应以最终协议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同意,最终协议可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或期
满后的任何时间签署,并应详细列明相关活动、项目或计划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双
方的角色与责任。
作流负责人及各业务板块代表组成联合指导委员会(简称“JSC”),该委员会应
按照双方商定的职权范围统筹协调战略合作的整体监督、指导及实施工作。JSC
主席及代表可根据合作需要予以增补或更换。若出现缺席情况,可指定代理人履
行本备忘录项下职责。任一方变更委派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JSC 应
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定期召开季度会议。本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将组建联合工作
组。JSC 将实施全面监督,并向各联合工作组提供必要指导。双方还将在 JSC 下
设立战略伙伴关系秘书处,以监督本备忘录的实施。
致,本备忘录有效期可延长。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马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基于各自在技术、产品、渠道、
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围绕聚丁二烯橡胶等新材料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双方通
过产能协同、资源共享和渠道整合,共同开拓东南亚及全球市场。此次合作将优
化公司全球供应链布局,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股东利
益。
  本次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具体效益将
视合作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而定。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内
容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
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合作备忘录所涉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
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传化智联与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在杭州签署了《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物流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服务、物流供应链生态体
系建设等领域展开合作,共同推动物流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截至本公告日,该战
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与预期不存在重大差异。
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
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
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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