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48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15 文投控股 2025/6/1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5 年 6 月 4 日披露《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43),单独持有19.71%股份的股东首都文化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 年 6 月 13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
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1)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 年 6 月 4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 413 号楼 12 层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4 日
至2025 年 6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 2024 年度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
价报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使用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
案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议案 1-12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议案 13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议案 14-15 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6 月 24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事会工作报告
事会工作报告
务决算报告
润分配方案
报告
部控制评价报告
职报告
务预算报告
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事薪酬方案
事薪酬方案
事会、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