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02 证券简称:万达轴承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7,005,6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32%,可交
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
本次解
控股股
除限售
东、实际 董事、监事、 本次解 本次解除限 尚未解除
序 股东姓名或名 股数占
控制人 高级管理人 限售原 售登记股票 限售的股
号 称 公司总
或其一 员任职情况 因 数量 票数量
股本比
致行动
例
人
如皋万达企业
(有限合伙)
副董事长
(离任)
董事、副总
经理
董事、财务
会秘书
董事、副总
经理
如皋万力科创
(有限合伙)
董事、总经
理
合计 — 17,005,691 52.32% 9,746,429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自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司全体非法定限售股东签署
《自愿限售承诺书》,承诺自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 1 年届
满之时为止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予或处置所持万达轴承股票,不会在
本人所持万达轴承股票上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负担。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
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目前,上述自愿限售期限已届满,符合其所持股份全部解除限售条件。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22,755,691 70.01%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5,076,375 15.62%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746,429 29.99%
总股本 32,502,120 1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限
售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持有公司股份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自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司全体非法定限售股东签署
《自愿限售承诺书》,承诺自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至上市后 1 年届
满之时为止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予或处置所持万达轴承股票,不会在
本人所持万达轴承股票上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权利负担。
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
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目前,上述自愿限售期限已届满,符合其所持股份全部解除限售条件。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
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