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3 19: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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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超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做出的审慎决策,基于构建绿色环保、综合利用、多级联产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
的理念,结合公司和化工园区集中净化处理利用工业危废、实现危废处置减量化、
无害化、资源化及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公司业务向智能制造领域进一步拓展,有利
于丰富公司的经营范围、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以进一步提高公
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拟
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暨
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
结构和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
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
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 年”变
更为“20-30 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及需求,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等事宜。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
会同意本次事项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
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158
名激励对象办理 70.6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全体一致同意公司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江苏华盛
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6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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