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6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
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多
元化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的永续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
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永续中票发行方案经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条件的说明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
易商协会有关规定,公司管理层对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逐项自查,
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的
各项要求及条件,具备注册及发行永续中票的资格。
二、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方案
本次永续中票面值为 100 元,按照面值平价发行,注册及发行总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在通过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永续中票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3+N 年,于公司依照发行条款
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周
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具体的债券期限、债券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结合簿记
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永续中票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以一期或分期方式发行,并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发行。具体分期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
况确定。
本次永续中票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本次永续中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及
子公司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用途。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财务结构确定。
本次发行永续中票可设置赎回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权等相关条
款。具体发行条款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永续中票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本次永续中票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在本
次永续中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情况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三、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推进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工作,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在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市场条件,从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
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备案、登记等手续;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
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注册及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
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
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赎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
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
障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次永续中票的注册及发行相关事宜,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注册
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或调整;
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与本次
发行永续中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
管规则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获授权
人士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
永续中票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永续中票的发行工作;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以上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永续中票的全部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相关说明
化债务结构、补充中长期资金。
议通过,并获得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交易商
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