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3 18: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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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25 长江 01                债券代码:   524206.SZ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
            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5 长江 01、24 长江 07、24 长江 06、24 长江
江 04、22 长江 03、22 长江 02、21 长江 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
简称“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现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批复事项报告如下:
   一、变更主要股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事项:
   近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长江证
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
具的《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1176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成为发行人主要股东,对长江产业集
团受让发行人 862,535,293 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 15.60%)无异
议。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将直接持有长江证券
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江证券 598,086,803 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
份总数的 10.82%;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长江证券
   二、本次主要股东变动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将成为长江证券的第一大股
东,不会导致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上
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债务偿付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5 长江 01、24 长江 07、24 长江 06、24 长江
江 04、22 长江 03、22 长江 02、21 长江 0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
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
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
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
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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