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9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
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十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逝世,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对象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12,428,3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同时,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
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经回购价格调整后,对于前述 1 名逝世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04131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对于前述因公司层面 2024 年度业绩未达标,相应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04131 元/股。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款合计为 12,941,713.07 元
(未包含应加上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8)。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 股 票 的 注 销 ,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9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
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一)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