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 泛亚微透关于委托开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3 17: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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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开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拟
委托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源氢”)进行高吸湿率
和持久可逆的膨体聚四氟乙烯基薄膜型吸雾剂关键技术开发,交易金额为 100
万元(含税)。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江苏源氢之
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委托江苏源氢进行高吸湿率和持久可逆的膨体
聚四氟乙烯基薄膜型吸雾剂关键技术开发,交易金额为 100 万元(含税)。
   江苏源氢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 25%的股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云先生担任江苏源氢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苏源氢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江苏源氢
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7G74LW9R
    注册资本:4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斌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武进东大道 625 号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总资产为 44,712.57 万元、净资产为 35,448.47 万元;2024 年营业收入
    截至公告披露日,江苏源氢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江苏源氢进行高吸湿率和持久可逆的膨体聚四氟乙烯基薄膜型
吸雾剂关键技术开发,江苏源氢开发一种膨体聚四氟乙烯基薄膜型吸雾剂及其制
备方法,并按进度要求向公司提交项目的研究开发成果及交付物。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兼顾效率和成本,
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技术开发微透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委托方):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江苏源氢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吸湿率和持久可逆性的膨体聚四氟乙烯基薄膜型吸雾剂关键技术研发。
    人民币 100 万元(含税)。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时间要求,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按照
计划进行开发工作。
   (2)乙方应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开发任务并提交初步成果。如
需延期,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并征得甲方同意。
   (3)交付物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文档等,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
和方式交付给甲方。交付时应提供必要的说明和技术支持。
   (1)双方确认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双方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其中一方独立拥有的知
识产权归该方所有。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并避免侵犯对方的知识产
权。如有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形成的
一切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开发的成果进行著作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确保
甲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双方应共同承担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进
行承担。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发新一代气体管理产品所需,属于正常业务往来,
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云先生、
李建革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
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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