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材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3 17: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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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20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承诺具体内容及期限
  航发优材(镇江)钛合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钛合金公
司”)系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航材院”)与镇江新区管
理委员会(现更名为“镇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镇江经开区
管委会”)为加速提升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自主保障能力、提升钛合金精密
铸造业务产能合作共建所设立的公司,设立时,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江苏
大路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5月已更名为“镇江低空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统称“镇江低空”)持有镇江钛合金公司100%股权。根据航材院与
镇江经开区管委会签署的《合作共建协议》,双方约定待镇江钛合金公司设立
后24个月内,双方报经上级单位(部门)同意后,镇江低空将其持有的镇江钛
合金公司77%股权无偿划转给航材院。
  在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时,由于镇江钛合金公司与公司均从事钛合金铸件业
务,航材院尚未取得镇江钛合金公司的股权,但受托负责镇江钛合金公司的经
营管理。因此,为保护公司利益,航材院与公司于2021年12月签署《委托管理
协议》,约定公司受托管理镇江钛合金公司,行使对镇江钛合金公司的经营管
理权。同时,航材院出具了《关于航发优材(镇江)钛合金精密成型有限公司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可撤销的同意并承诺在航材院取得镇江钛合金公
司控股权后一年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公司提议在履行相关决策后将
镇江钛合金公司控股权注入公司,并同意在《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
等股权注入公司前由公司受托经营镇江钛合金公司。
  二、承诺履行情况
  航材院自作出承诺以来,严格履行承诺,积极推进相关程序。经镇江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航材
院于2024年6月3日取得镇江钛合金公司77%股权并取得控制权。
钛合金公司股权转让预案并向公司提议。同时,航材院根据镇江钛合金公司
《公司章程》约定,协调组织航材股份与镇江钛合金公司少数股东镇江低空就
股权转让事项进行沟通。
司股权转让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并开展审计、评估工作,履行国有资产评估、
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审批程序。
权的议案。
  近期,镇江钛合金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完成评估备案公示程序,待取得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评估备案表后,航材院将依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
规定履行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材院转让镇江钛合金公司股权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关于评估报告的备案及经济行为批复。航材院按照符合国资及证券
监管要求的法律形式、作价依据将镇江钛合金公司注入公司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材院转让镇江钛合金公司股权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关于评估报告的备案及经济行为批复,能否取得上述备案/审批及最
终取得备案/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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