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
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协创数据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3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243,26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
价 1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18,794,9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544,047.1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9,250,948.10 元。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2360050
号)。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天风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调整后拟投
序 调整后项目 预计达到预 已投入募集 投资进度
项目 入募集资金
号 投资总额 定可使用状 资金金额 (%)
金额
态日期
安徽协创
物联网智
能终端及
存储设备
生产线扩
建项目
东莞市塘
厦镇物联
端生产建
设项目
协创数据
建设项目
协创数据
深圳研发
中心建设
项目
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
合计 91,941.06 70,925.09 / 57,027.93 80.41
注 1: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注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3: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投资金存放在银行
的利息收益。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6年3月延期至2027年6
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存
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和变化情况,因项目的建设用地及房产系与其他建设主体单
位联合招投标及委托施工方建设,在项目用地审批、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办理
以及建设方案确定过程中,涉及政府审批及多方协调。受桩基础工程施工单位
遴选、报建及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岩土工程进度滞后影响,本项目前期建设进度
受到一定影响;此外,施工效率也因施工场地界面狭小及其他限制施工等因素
而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引致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
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公司依据现有项
目实际投入情况和谨慎性考虑,决定将募投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7年6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
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利益,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做好项
目建设各参与单位的工作协同及统筹调度,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力争早
日完成项目建设。此外,公司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
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年3月调整至2027年6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本次募投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不涉及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
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何朝丹 张兴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