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关于修订公
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意见
根据《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现对修订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次修订充分响应监管政策升级及公司“十四
五”战略深化要求,通过调整职责权限、优化决策机制,强化公司治
理与经营目标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委员会专业性与执行力,为公
司战略系统化推进、风险管理长效化夯实制度基础,助力公司高质量
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修订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
作细则》,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ESG)委员会关于修订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意见》签字页)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毓强 刘 燕 杨国明 商德颖
汤云为 武亚军 王 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