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07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243,264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19.3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09,250,948.10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 资 金 到 位情 况进 行 审验 ,并 出 具了 《 验资 报告 》 (华 兴 验字
202322012360050 号)。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前
调整后拟投
序 调整后项目 预计达到预 已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
项目 入募集资金
号 投资总额 定可使用状 金金额 (%)
金额
态日期
安徽协创物
联网智能终
备生产线扩
建项目
东莞市塘厦
镇物联网智
能终端生产
建设项目
协创数据智
月
项目
协创数据深
月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
合计 91,941.06 70,925.09 / 57,027.93 80.41
注 1: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为 7,845.60 万元;
注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 3: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募投资
金存放在银行的利息收益。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
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
定的2026年3月延期至2027年6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
施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和变化情况,因项目的建设用地及房
产系与其他建设主体单位联合招投标及委托施工方建设,在项目用
地审批、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建设方案确定过程中,涉及
政府审批及多方协调。受桩基础工程施工单位遴选、报建及施工许
可办理以及岩土工程进度滞后影响,本项目前期建设进度受到一定
影响;此外,施工效率也因施工场地界面狭小及其他限制施工等因
素而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引致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
度存在一定差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
理运用,公司依据现有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和谨慎性考虑,决定将募
投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调整至 2027 年 6 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
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会损害股东利益,亦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有
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
动态控制,做好项目建设各参与单位的工作协同及统筹调度,有序推
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此外,公司还将密切关
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年3月调整至2027年6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协创数
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内容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