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5-04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建主持,公
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扣除拟回购注销因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和公
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后的总股本124,414,42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604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5,004,958.4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和拟回购注销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参
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
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15,004,958.44 ÷
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118399元。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2024年
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1.25元/份调整为11.13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
数)。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牛辉先生属于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