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06,6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6 月 17 日。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根据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小雁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9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
告编号:2024-024)。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
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
格的议案》。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激励对 授予后股票剩余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万股)
(元/股) 象人数 数量(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人选;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
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
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以下两个条件达到其一:
第一个解除
长率不低于 10%;
限售期
不低于 10%。
以下两个条件达到其一: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长率不低于 20%或 2024 年和 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第二个解除 告 , 公 司 2024 年 净 利 润
营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不低于 30%;
限售期 102,495,393.37 元,较 2023
不低于 20%或 2024 年和 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净利 年增长 33.96%。公司层面
润增长率累计值不低于 30%。 业绩考核条件已满足解除
以下两个条件达到其一:
限售条件。
长率不低于 30%或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营
第三个解除
业收入增长率累计值不低于 60%;
限售期
不低于 30%或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
增长率累计值不低于 6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且以剔除商誉减值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累计值=相应各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
率相加(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
(1)中台部门、后台部门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79
根据公司制定的现有考核规定,对隶属中台部门、后台部门 名激励对象中:除 4 名激励
的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进行考核,确定其绩效考核评分结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外,56
果,并相应设置当年度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系数,具体内容见下 名激励对象达成实绩考核
述表格: 指标(S)完成情况或者实
考核结果 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情况 解除限售系数 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
达标 S≥80 分 100% 其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额
不达标 S<80 分 0%
度的 100%可解除限售;19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未达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中台部门、后台部门中激
成实绩考核指标(S)完成
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
情况 S≥80 分或者未达成
划解除限售额度。
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况 P≥90%,本激励计划当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
除限售。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评分体系,以业务单元、子公司为单位,
对各业务单元、子公司上一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P)进行考
核,并相应设置当年度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系数,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等同于其隶属业务单元、子公司的考核结果,
各业务单元、子公司、具体考核方式根据各业务单元、子公司的
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见下述表格:
考核结果 实绩考核指标(P)完成情况 解除限售系数
达标 P≥90% 100%
不达标 P<9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各业务单元、子公司中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56 名,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66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5%。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
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56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0.66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2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的
获授的限制性 数量占已获授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万股) 予限制性股票
(万股)
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54 人) 183.20 54.96 30.00%
首次授予合计(56 人) 202.20 60.66 30.00%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 年 6 月 17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0.66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说
明: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规定,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减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90,000 1.59 -606,600 3,283,400 1.3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642,350 98.41 606,600 241,248,950 98.66
总计 244,532,350 100.00 0 244,532,350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电魂网络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
售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由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
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