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
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
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
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以 2022-2024 年的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26.94% 18.13%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41.05% 28.7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58.68% 42.81%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以 2022-2024 年的营业收入 A≥Am X=100%
均值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 An≤A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
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与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司层
面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2-2024 年的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41.05% 28.7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58.68% 42.81%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以 2022-2024 年的营业收入 A≥Am X=100%
均值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 An≤A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A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每批次计划归属比例=X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考核等级,届时根据各考核年度激
励对象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其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个人年度绩
A B+ B B- C
效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至少满足触发值),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实际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部分归属或不能
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期间内择机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
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
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申请归属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二)考核结果归档
记录,须人力资源部确认并考核记录员签字。
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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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