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4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
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 9:15-15:00。
合体 A4 号楼)十七楼会议室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5 人,代表股份 313,422,64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6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10,591,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07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0 人,代表股份 2,83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9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3 人,代表股份 2,832,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0 人,代表股份 2,83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2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
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3,187,1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7.2775%;弃权 2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3,187,8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7.2352%;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3,150,9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6.1088%;弃权 9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3,187,7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7.2387%;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8%。
提案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3,218,3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6.1405%;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4%。
提案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3,189,6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6.0275%;弃权 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99%。
提案 3.00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金宫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3,179,74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7.5035%;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