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股份: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2 18:11:2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
年6月12日上午9:30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88号宿迁恒力
国际大酒店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9:25,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联东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的股东1,933人,代表股份364,448,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192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84人,代表股份
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81人,代
表股份161,137,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66%。
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现任监事4人,出席会议4人;董事会秘
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
务所指派宋雨钊律师、杨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84,568,2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041%;反对 1,445,1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330%;弃权 683,3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29%。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84,669,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35%;反对 1,344,9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38%;弃权 682,1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27%。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84,789,5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245%;反对 1,275,4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74%;弃权 631,8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81%。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84,802,5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257%;反对 1,195,9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01%;弃权 698,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42%。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85,305,4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720%;反对 829,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763%;弃权 561,8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746,47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65%;反对 829,45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7%;弃权 561,8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8%。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84,708,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171%;反对 1,265,51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65%;弃权 722,59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6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149,71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62%;反对 1,265,51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54%;弃权 722,5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宋雨钊律师、杨琳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洋河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