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证券代码:68852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科前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按照举手顺序确定发
言顺序;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表明股东身份和名称。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
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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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
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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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基本情况
楼会议室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6 日至2025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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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票人对收取表决票进行清点计票;
(2)监票人对计票结果进行核对;
(3)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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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宏林先生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已连续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书面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王宏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
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王宏林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辞职生效后,王宏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罗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罗知女士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
事培训记录证明,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
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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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罗知,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哥伦比亚大学金融经济系访问学者、武汉大学珞珈青
年学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于 2010 年 7 月起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
职,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经济系主任、副院长等职务。现任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中国新民营经济研究中心
主任、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湖北武汉光谷卓越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罗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有《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