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光电气: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1 20: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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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芮冬阳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计划
未来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40,56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885%),
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至公告披露日,芮冬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162,24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553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股份相应增加的股份)。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0.3885%;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及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说明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
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
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
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
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智光电气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芮冬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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