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监事会在审阅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资料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
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
计年度,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实行专户专储管理,
有利于保证本次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保护股东利益。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