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额的 1.71%,均为向激励对象新增发行的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合计 902 人。
条件流通股。
同日调整,由 18.73 元/股调整为 18.61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已完成《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性股票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向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如下:
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2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的股份
数为 46,600 股。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
由 924 名调整为 912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930.90 万股调整为 926.24 万
股。
在认购款缴纳阶段,其中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其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授予其的全部
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的股份数为 3.0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实际获授激励
对象人数合计 902 名。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 2025 年 3 月
序号 姓 名 职 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31 日公司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895 人) 877.24 95.02% 1.63%
合计(902 人) 923.24 100.00% 1.71%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
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
利由公司派发给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
的股票股利,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利、股票拆细等,按本计划同时
锁定。若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需回购注销,公司依据本计
划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后予以回购注销。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各解限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第一个限售期 50%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第二个限售期 50%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在公司网站公示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中,除放弃认购的激励对象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
公示的激励对象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
况。
(证券代码:127043)的转股价格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调整,由 18.73 元/股调
整为 18.61 元/股,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出具《验资报
告》(报告编号:XYZH/2025CDAA1B0533),验资情况说明如下:川恒股份截
至前次验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198.1992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54,198.1992 万元。
本次川恒股份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91.7520 万元,其中:由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增加注册资本 0.3526 万元,注销回购的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331.8406 万元,向
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增加注册资本 923.24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54,789.9512 万元。
经审验,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止,川恒股份可转债转
股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0.3526 万元,对应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6.603294
万元,其中 0.3526 万元作为本次认缴的注册资本(股本),其余 6.250694 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川恒股份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331.8406
万元,回购支付的总金额为 5,719.64499 万元,其中 331.8406 万元减少注册资本
(股本),其余 5,387.80439 万元减少资本公积;川恒股份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
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923.2400 万元所对应的出资额人民币 10,524.9360 万元,
该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 923.2400 万元作为本次认缴的注册资本(股本),
其余 9,601.696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截至 2025 年 5 月 21 日止,川恒股份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23.24 万股,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9
日,上市日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①高管锁定股 1,807,500 0.34% 1,807,500 0.33%
②股权激励限售股 - 0.00% +9,232,400 9,232,400 1.68%
股份总数 538,746,976 100.00% +9,232,400 547,979,376 100.00%
注:本表所示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系依据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的股本情况计算所得。因
“川恒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变动后的总股本及股本结构可能会因此发生变化,具体数据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截至本次验资日股本 54,789.9512
万元摊薄计算,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末每股收益为 0.3687 元/股(以上数据未经
审计)。
八、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的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其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获
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实际缴款情况确定认购股份数,对放弃
认购的股份不再另行确定激励对象。
九、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提供的服
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如果全部或部分股
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的收盘价。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得出本次授予的
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分期确认,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具体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
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
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
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