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 关于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1 18: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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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
因实施回购股份而发生变动,公司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
利派发总额。
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 28,661,750 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的权利。即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当前总股本 1,059,988,922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28,661,750 股后的 1,031,327,172 股。
股份)计算的每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1,253,086.88÷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综上,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389184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现有股本 1,059,988,92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后(截至利润分配预
案 董 事 会 审 议 日 , 公 司 已 累 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10,650,000 股 ) 的 股 本
共计分配现金 41,973,556.88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 92.58%;2024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出
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
本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
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
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由 10,650,000 股增加至 28,661,750 股。根据相关规
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
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9,988,92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59,988,922 股,其中公司通过股票回
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共计 28,661,75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9,988,922 股扣
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28,661,750 股后的 1,031,327,1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031,327,172 股*0.04 元/股
=41,253,086.88 元人民币。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分红金额=实际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1,253,086.88÷1,059,988,922=0.0389184 元/股(根
据相关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4 年度
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89184 元/股。
调整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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