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1 17: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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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5-050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昌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博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南昌红星”)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 60,000
       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子公司南昌红星拟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编号为bitc2025(lr)-1354-1号、bitc2025(lr)-1354-2的合计借款金额为人
民币6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以下统称“本次融资”),
南昌红星以其所持有的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羽路888号匠星家居中心1#楼
资提供差额补足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融资
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
期限、金额等融资担保条件。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博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364BCM61
   法定代表人:张稳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羽路 88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5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
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卫生洁具销售,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
汽车零配件零售,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
广告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昌红星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南 昌 红 星 的 总 资 产 为 1,024,215,785.39 元 , 总 负 债 为
年 1 月 至 12 月 , 南 昌 红 星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74,068,442.78 元 , 实 现 净 利 润
-34,002,399.28 元。
   根据南昌红星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南
昌红星的总资产为 973,837,272.37 元,总负债为 674,289,652.77 元,净资产为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收入 26,509,074.58 元,实现净利润-17,083,256.63 元。
   南昌红星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南昌红星 100%股份,南
昌红星非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
下的关联关系。
   三、差额补足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权利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南昌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博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60,000万元;
   担保方式:差额补足保证;
   担保范围:差额补足义务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本金、贷款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保险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等)。同时公司承诺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为南昌红星美凯龙环球家居博览
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子羽路 888 号匠星家居中心 1#楼 0101 室
标的物业应支付全部正常运营支出和税费等费用与实际支付款项的差额部分提供
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
   担保期间:本承诺函项下的差额补足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
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
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债务展
期的,经我司同意,差额补足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南昌红
星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融资主要为满足其日常
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
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南昌红星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
资,由公司为南昌红星对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还款义务提供差额补足担
保,有利于公司及南昌红星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1,647,228 万元
(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为 1,647,228 万元),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431,349 万元,分别占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 35.43%、30.7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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