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2 证券简称:兆讯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1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40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
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
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中承诺:“本单位/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调整为不低于每股 19.30 元。
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17 号院 1 号楼联美大厦 15 层
联系人:王曦
咨询电话:010-65915208
传真号码:010-65915210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