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泰岳: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0 2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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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采
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冒大卫先生主持,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798名,所持(代理)股份347,889,0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726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2人,代表股份196,950,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股5%以上(含持股5%)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795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97,109,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43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94,977,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907%;
反对票1,564,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7%;弃权票51,347,2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4,198,3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63%;反对票1,564,3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6%;弃权票51,347,2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94,993,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952%;
反对票1,539,9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7%;弃权票51,355,9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4,214,0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43%;反对票1,539,9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3%;弃权票51,355,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4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294,810,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427%;
反对票1,691,6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3%;弃权票51,38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7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4,031,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717%;反对票1,691,6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2%;弃权票51,386,7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0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50,607,4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572%;
反对票2,550,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5%;弃权票51,312,6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9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3,246,5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734%;反对票2,550,7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1%;弃权票51,312,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25%。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力先生、冒大卫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94,327,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037%;
反对票2,102,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44%;弃权票51,459,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9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3,547,9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63%;反对票2,102,5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弃权票51,459,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07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94,891,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659%;
反对票1,671,1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4%;弃权票51,32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4,112,0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125%;反对票1,671,1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8%;弃权票51,326,7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96%。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94,327,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039%;
反对票2,346,8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6%;弃权票51,214,6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3,548,4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66%;反对票2,346,8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6%;弃权票51,214,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828%。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92,531,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875%;
反对票2,861,7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6%;弃权票52,495,9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1,752,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153%;反对票2,861,7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9%;弃权票52,495,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28%。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62,652,6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90%;
反对票33,876,2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7%;弃权票51,360,1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11,873,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569%;反对票33,876,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65%;弃权票51,360,1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66%。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子公司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84,717,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577%;
反对票1,482,6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93%;弃权票51,311,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4,315,4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157%;反对票1,482,6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22%;弃权票51,311,8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21%。
   本议案关联股东冒大卫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0,377,195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94,946,9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819%;
反对票1,610,6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30%;弃权票51,331,5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44,167,7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408%;反对票1,610,6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1%;弃权票51,331,5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421%。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53,071,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449%;
反 对 票 43,483,0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2.4991% ; 弃 权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02,292,2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60%;反对票43,483,0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603%;弃权票51,334,6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43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53,078,7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470%;
反 对 票 43,461,34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2.4929% ; 弃 权 票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02,29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997%;反对票43,461,3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493%;弃权票51,349,0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51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根
据表决结果,冒大卫先生、李力先生、刘家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票285,052,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3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34,273,3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210%。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票286,646,1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9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35,866,9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9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票286,827,2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4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36,048,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214%。
  表决结果:当选。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人。根据
表决结果,刘江先生、刘慧龙先生、孙育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票286,869,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6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36,090,8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431%。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票286,762,9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2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35,983,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888%。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票285,092,2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94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134,313,1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412%。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文全、侯胜杰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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