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贝肯能源
股票代码:002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平贵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 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贝肯能源、上市公司、公司 指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平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6 月 6 日通过
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股份 398.43 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98%,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
例由 16.16%下降为 14.18%。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可能存在尾差,如有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
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陈平贵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650204196207******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通讯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贝肯能源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导
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信息披露义务人(控
股股东陈平贵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029,6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平贵持有公司股份 3,248.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的 14.18%。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98.4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变动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集中竞价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4 月 23 日 8.5636 200.43 0.9972
陈平贵 大宗交易 2025 年 6 月 6 日 8.2100 198.00 0.9851
合计 - - 398.43 1.9823
注:根据证监会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投资者
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
规。本次权益变动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上述规定,在触及 5%的整数倍时停
止股票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平贵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48.50 16.16% 2,850.07 14.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3,248.50 16.16% 2,850.07 14.18%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声明;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平贵
日期:2025 年 6 月 10 日
(本页无正文,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平贵
日期:2025 年 6 月 10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 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区平安大道 2500-1 号
股票简称 贝肯能源 股票代码 002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平贵
住所 区******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其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32,485,00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6.1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28,500,70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4.1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6 月 6 日
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 是? 否□
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是□ 否? 不适用□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平贵
日期:202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