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0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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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5-030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召开。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85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人数共5人,代表股份443,552,5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9%。
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张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56,168,0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9%;
  反对389,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2%;
  弃权81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54,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854%;
  反对389,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23%;
  弃权8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23%。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56,158,2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7%;
  反对403,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
  弃权8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44,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47%;
反对403,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3%;
弃权8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20%。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456,158,3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8%;
反对403,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
弃权8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44,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54%;
反对403,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6%;
弃权8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20%。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455,953,0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9%;
反对1,267,6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2%;
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439,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5%;
反对1,267,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45%;
弃权15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0%。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456,167,7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8%;
反对377,7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弃权83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654,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832%;
  反对377,7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50%;
  弃权8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1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33,5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919%;
  反对579,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93%;
  弃权84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433,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919%;
  反对579,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93%;
  弃权8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88%。
  其中关联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及沈 小 平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通鼎集
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387,519,421股,沈 小 平先生(为
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表决权股份55,994,172股,已对此项提案回
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55,996,4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4%;
  反对562,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0%;
  弃权81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482,8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475%;
  反对562,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67%;
  弃权81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5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55,806,3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8%;
 反对724,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5%;
 弃权84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292,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762%;
 反对724,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89%;
 弃权8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4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
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46,874,1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39%;
 反对9,877,1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95%;
 弃权62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60,5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420%;
 反对9,877,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09%;
 弃权62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7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56,099,3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9%;
 反对434,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弃权84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585,7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898%;
 反对434,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33%;
 弃权84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6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55,591,5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8%;
  反对1,588,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3%;
  弃权19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077,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67%;
  反对1,588,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80%;
  弃权19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5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55,597,1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1%;
  反对1,588,8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4%;
  弃权19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083,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671%;
  反对1,588,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16%;
  弃权19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3%。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张卓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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