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5—18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方 案 为 : 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93,462,039.20 元(含税),本年
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维
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 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
除权除息日为: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 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 层
咨询联系人:王玉 范辉
咨询电话:0351-7773592
传真电话:0351-7773591
七、备查文件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