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5-073
转债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8.24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5,694,120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79%
实际回购金额 132,674,873.4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92元/股~5.65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拟回购的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9 元/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
债。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 2024 年 6
月 14 日及 2024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1)及《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
的用途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变更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关于变更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70)。
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实施,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
整,即回购价格上限由 8.39 元/股调整为 8.24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并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
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二)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694,1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9%,回购最高价格 5.6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4.92 元/
股,回购均价 5.1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32,674,873.40 元(不含佣金等税费)。
(三)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
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
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回购期间,
公司副总经理韩德恒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35%,减持成交金额为 25,400,000 元;公司董事张德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共减持 2,5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减持成交金额为 13,956,24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2024 年 8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24-083 )、《 关 于 高 管 减 持 股 份 的 预 披 露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2024-126)及《关于高管及董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178)。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640,000 0.74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419,954,959 99.26 1,434,510,960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4,942,958 2.44 43,053,948【注1】 3.00
股份总数 1,430,594,959 100.00 1,434,510,960【注2】 100.00
注 1:① 本次 2024 年 6 月 13 日回购股份计划回购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691632)中所持有的 13,874,670 股公司股票及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B885779792)中所持有的 3,640,216 股公司股票,合计 17,514,886 股已于
③ 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转债转股 68,638 股,其中 68,244 股
转股来源为回购股份。
注 2:① 公司限制性股票已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注销登记共计 1,452,800 股;
② 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行权窗口期除外)
,共行权并完成股
份过户登记 5,367,601 股;
③ 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可转债转股新增 1,200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25,694,120 股,现存放于公司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其中 6,237,981 股拟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19,456,139 股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者
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