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5-54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
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
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7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购买股
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5.8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81 元/股,成交金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
购价格未超过 8.68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
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
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