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吉林证监局责令改正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0 18: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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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42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吉林证监局责令改正
    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关
    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2 日前)清收
    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责令改正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
监决〔2025〕4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第 9.4.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2
日前)清收 149,067.82 万元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
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
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责令改正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已实施完成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中,将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的现金红利调整为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即其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视后续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的情
况向其支付或由公司收回。
  前期,结合公司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核查的情况,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函,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
以资抵债等方式限期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控股股东已明确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落实
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经公司与上海鹏盛就资金占用事宜积极沟通,上海鹏盛已将持有的华微电子全
部股份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作为其履行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归还义务的担保。该质权将全部用于补偿华微电子因资金占用事项造成的损
失。
  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
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
已与控股股东上海鹏盛沟通,上海鹏盛正在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承诺在责
令改正期限内尽早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公司也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努力筹措资金,
落实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
  为了确保公司运行的合规性与稳健性,防止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经公司与控股
股东多次积极沟通,后续针对其他风险警示和责令改正相关事项的整改过程,将由
公司进行全程整体把控,包括但不限于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进
行依法依规处置等解决方式。公司将通过系统性的管理与监督,从根本上消除潜在
的风险隐患。
  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无法按照监管规定进行彻底整改的,公司将采取诉讼、
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三、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适用的情形
  因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
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适用的情形
  由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且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未能在 1 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并且公司 2024 年度被出
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险警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四、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
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进展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吉
林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强化财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
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2025 年 8 月 12 日前)清收
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
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
投资。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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