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7.56 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7.40 元/股
? “燃 23 转债”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停止转股,2025 年 6 月 19 日起恢复转
股
? “燃 23 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 年 6 月 19 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转股复
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54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为 300,000.00 万元可转债。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8 号文同意,上述可转债于 20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详细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
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燃气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深圳燃气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公司派送现金股利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
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规则,调整后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由7.56元/股,变更为7.40元/
股,自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息)日起生效,即于2025年6月19日
生效。“燃23转债”自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8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停止转股,2025年6月19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