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权(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
公司本次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此, 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
生变化。 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千己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
形。
以公司申请日前一 交易日(2025年5月14日)收盘价19.11元/股计算 :
l、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Cl9.11-0.15) +(l+O) =18.96 元/
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x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267,008,749x0.15) +269,548,34 沪0.15元/股
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19.11-0.15)—(l+O) =18.96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1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朴什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 除 权 除 息 参 考 价 格=
基千上述计算结果, 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
以下, 影响较小。
四、 结论意见
.
综上,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