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为313,381,40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884,844股。根
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权益分
派,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为311,496,558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
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2584362。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311,496,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即: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数)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
按照公司新的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实施。
及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34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600 号
咨询联系人:杨靖
咨询电话:021-57850088
传真电话:021-5785062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