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5-03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
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
情况导致公司不能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
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 2025 年 6 月 9 日前
召开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相关议案,
亦无法在法定期限(2025 年 6 月 30 日)内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之后,另行披露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
公司原定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需公司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
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不能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依次提交至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
已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4)。
一、相关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正在加速推进中,公司积
极配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已向审计项目
组提供了战略备库供应商、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方资金流水及穿透后
的资金流水。公司将持续主动配合审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高效推进,已指派
专人对接审计项目组,及时响应审计需求并提供补充资料。
在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审计工作进展等进行问询和审查,督
促董事会及管理层加速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尽快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相关议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未能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
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
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风险提示
自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
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32025018 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
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
案。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
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公司应当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 2025 年 6 月 9 日前
召开董事会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相关议案,
亦无法在法定期限(2025 年 6 月 30 日)内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为维护
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将在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之后,另行披露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时间。
积极配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相应审计程序,已向审计项
目组提供了战略备库供应商、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方资金流水及穿透
后的资金流水。公司将持续主动配合审计工作,为保障审计工作高效推进,已指
派专人对接审计项目组,及时响应审计需求并提供补充资料。
在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审计工作进展等进行问询和审查,督
促董事会及管理层加速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尽快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相关议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