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0 17:07: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公司代码:688070             公司简称:纵横股份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纵横
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相关证
件,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
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
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
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性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进行见证。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或“公司”)持
股 80.00%的控股子公司成都纵横云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纵横云龙”)
就股权融资事宜与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投资人”)签署《增
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约定投资人向纵横云龙进行股权投资。其中:《增资
协议》约定投资人按照纵横云龙按在交割前的估值人民币 2.93 亿元计算,向纵
横云龙投资人民币 4,950.00 万元,其中投入纵横云龙注册资本人民币 846.00 万
元,其余投资款人民币 4104.00 万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进入纵横云龙的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纵横云龙的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5,846.00 万元,
纵横股份持有纵横云龙 68.42%股权,投资人持有纵横云龙公司 14.47%股权;员工
持股平台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纵横云龙 17.11%股
权。
  《股东协议》约定了在触发约定的回购事项后,投资人有权要求纵横云龙对
投资人持有的纵横云龙股权进行回购,纵横云龙未完成回购的情况下投资人有权
要求纵横股份及纵横股份实际控制人任斌先生进行回购。因此本次关于股份回购
相关事宜的约定构成由纵横股份为纵横云龙的股权回购提供担保,同时亦构成纵
横云龙接受关联方任斌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
  因纵横云龙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且纵横云龙其他股东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本次纵横股份为
控股子公司纵横云龙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担保暨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控股子公司股权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请予审议。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纵横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