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5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和上交所申报注册发行债券规模合计不
超过 120 亿元,其中: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 60 亿元,包括超
短期融资券不超过 20 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 40 亿元;上交所注册发行规模不超
过 60 亿元,包括一般公司债券不超过 40 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不超过 20 亿元。
注册有效期内每期发行金额和发行品种视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安排。
(二)同意公司 2025 年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债券,具体发行金额和发行品种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票面利率为准。
(三)为提高发行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本
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注册品种、注册总额度(合计不超过 120 亿元)、募集资金用
途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市场条件、监管机构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全权
办理在注册有效期内具体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期发行的
具体品种、实际发行金额(单期发行不超过注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
发行时间、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登记托管及信息披露等。授权有效期自本议
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额度使用完毕或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以
较早者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