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0 1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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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7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税),共计派发现金 4,584.8572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
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布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 日)
期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19,103 股,公
司总股本由 83,361,040 股增加至 89,780,143 股,公司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
*10=45,848,572 元/89,780,143 股*10=5.10676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510676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10676 元/
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336.10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
金分红,每 10 股派发现金 5.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584.8572 万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
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日)期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19,103 股,
公司总股本由 83,361,040 股增加至 89,780,143 股,公司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
*10=45,848,572 元/89,780,143 股*10=5.10676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510676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10676 元/
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780,14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1067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9608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1067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 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10=45,848,572 元/89,780,143
股*10=5.10676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
股现金红利为 0.510676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10676 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 31 号
  咨询联系人:嵇华风
  咨询电话:0512-6260339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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